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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中创新航发布公告称,因中创新航一款电池产品涉嫌侵权宁德时代专利技术,故宁德时代提起诉讼,要求中创新航赔偿相关损失共计人民币7800万元,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,停止制造、销售侵害原告专利的产品。
2023年2月2日福州中院对该案进行了宣判,判决结果为,中创新航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宁得时代专利的产品,赔偿宁德时代经济损失人民币3580万元,并支付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费用79.8万元等。
随后,中创新航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涉诉专利无效宣告请求,目前,国家知识产权局尚未对该无效案件做出裁决,同时中创新航也向最高院提出上诉,终审判决结果及时间尚无法确定。